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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首席信息官(CIO)制度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01 作者:信息中心 校对:杨诗莹 审核:黄超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互联网+教育”和数字校园建设部署要求,推进新时代广西医科大学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深化数字化改革和赋能教育现代化治理,积极创建“智慧校园示范校”,根据《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 号)、《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教科信函(2021)14 号)、《广西高校智慧校园建设指南》(桂教网信(2019)1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广西高校“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桂教网信(202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首席信息官(School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以下简称 CI0,是全面统筹学校教育信息化规划与发展并参与学校相关决策的主要领导,是学校信息化的布局者、引领者、推动者。学校首席信息官一般由学校校长担任。

第二条 学校 CI0 制度体系,由决策层和执行层构成。决策层,为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执行层,为学校信息中心。设立信息化建设工作主管(以下简称“信息主管”),由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牵头执行学校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 CI0 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上级管理单位制订的信息化建设方针和政策,了解国内外高校信息化发展状况和趋势;

(二)组织制定我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规章制度:审核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监督我校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落实与实施;

(四)负责制定首席信息官制度并组织落实。

第四条 信息主管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校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实施与落实;(二)完善自身信息化知识体系,提高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践能力,细化学校信息化建设目标,优化信息化项目的实施;

(三)开展学校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和综合利用;

(四)运用信息技术推进学校业务工作创新和决策支持;

(五)开展学校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定期开展信息化工作检查,及时报告并处置安全事件;

(六)负责监督并确保学校主要业务系统内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用性。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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